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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(環陽營造有限公司)申請歇業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4/3/25
發文日期:2024/3/20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130021842號
主旨:貴公司(環陽營造有限公司)申請歇業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貴業113年3月08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、暨經濟部100年3月17日經授中字第10034074350號函辦理。
二、按上開函所示,貴業於100年03月17日經經濟部廢止;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環陽營造有限公司。
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乙Q字第A08750-000號。
(三)負責人:陳鴻林(身分證字號:P1209*****)。
(四)營業地址:雲林縣大埤鄉豐田村延平路三段6-27號1樓。
(五)資本額:新台幣15,000,000元整。
三、遺失原核發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及綜乙Q字第A08750-000號登記證書及印鑑113年3月8日聯合報E2版登報作廢。
四、營造業法第21條規定:「營造業經撤銷登記、廢止登記或受停業之處分者,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,不得再行承攬工程。但已施工而未完成之工程,得委由營造業符合原登記等級、類別者,繼續施工至竣工為止。」貴公司若有已承攬但未竣工之工程,請依規定辦理。
五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由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環陽營造有限公司
副本: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、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雲林縣辦事處、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、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、本府建設處